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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子二一事:片蟲

*自從102.11.2日,交屋取得兩張房屋權狀、1張土地權狀和鑰匙快樂入住後,一直到107年想賣房,除了刊登591賣房網和各大品牌房仲先生來簽委任銷售,我是來者不拒,仲介公司房屋專業的表現me很受用,有1.接觸2.說明 3.激勵 4.簽約

第一次來拜訪屋主的用意:
一.認識屋主,了解賣屋動機。
二.會做房屋說明書,這點我很有興趣。
三.很清楚房子的優點,脈絡是大家都知道,至於細節是,就算是只住四年的新屋,也會有自然形成不會危害生命但不受歡迎也不想看的片蟲。
四.告知最新的法規,比方說我的房子通過檢測證明結構無幅射和海砂成分、有後院大約15坪約定一樓屋主使用、車庫有大約9坪除了停車外若有做生意當倉庫都可以。

兩張房屋權狀、一張土地權狀,車庫9坪大有獨立一張權狀,一個機車停車位和一個1坪大的儲藏室。想換房,出於自住房,要簽一般約還是專任約呢?後者是維期三個月獨賣的合約,房仲公司端會對全國營業點發出廣告聯賣曝光率高,內部管道會優先給口袋名單買家看屋,成交機率提高5%~10%。

*單一般約就很專業,但是跑完1,2,3,4個流程後,回去有一種是交差了事,不積極外,還成為公司端實地教材,這種,我真的認為好笑,也無奈,但也是接待未來最關鍵成交房子的領路人,他們會用心和善待買方和屋主的。江湖傳言買屋找信義,賣屋找永慶,說是永慶人行動力佳、手段、魄力、成交率高,包括縮短銷售時間、好價錢⋯⋯等等,而前者比較規矩😆,也不是說照公司規定不好,實際上屋主是需要很會談判,最好是讓利,提早將房子出脫的好手,話說回來,現在大環境改變,寶座換人當了也ㄕㄨㄛ不一定。

房仲先生千拜託萬拜託,簽給他專任約,如果三個月內沒賣掉就開放成一般約,好嗎?我也知道簽專任約,仲介先生回去跟公司好交代,可以得到較高的分數,我看待事情是這樣的,仲介先生如果無勞則無酬No pain,no gain.相反的,有提供勞務就有報酬,在第一次拜訪的時候表現很好,這是該給的回饋,ok的。

*仲介先生簽專任約回去除了跟上面有交代之外,有沒有積極找買家來看屋這點我是不知道,但就是要生出幾組來看房,其中也包括回去將房源作成報告、屋況說明書,分享給有地緣關係的加盟、直營店,訂一個參觀日。一群人12個穿polo 衫制服來訪,這回我就坐白沙發上滑手機,任憑領頭羊就是第一次來簽約的襯衫男解說,從後院玻璃屋、前陽台洗衣間、二工書房、參觀車庫、再整群帶到擁有L形落地窗、吧台,窗外平視隔壁的高爾夫球場的交誼廳,自動自發欣然就坐。一次來一組人,是各店、各加盟主來參訪,扣掉從進門寒喧的時間外,大約就領隊告辭,是說,更能傳達給買方。陸續有五組人來看屋,好累,我,沒有人出價,就沒談,也沒下文,當時房貸壓力大,想說要不然先出租如何,沒想到,這樣也行。

*遞延效應
104年6月房價已經來到高點賣屋聲嚨嚨,家人催促著趕快把房子賣了吧!當時房價在空中飛了一陣子房屋市場交易熱絡假日看屋的身影還是很頻繁,路過幾個社區門口或接待室同時來了兩組、三組的買方都是很常見的,這樣觀察起來我心想,房價怎麼可能下跌,我心裡還得嘀咕著: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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